司法四等
109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21 題
下列何者非為行政處分?
- A 縣政府依有線電視法核准費率
- B 公務人員之任命
- C 行政機關依建築法劃定轄區內之禁建地區
- D 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裁併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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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行政機關做出一個決定時,如果這個決定僅涉及「政府內部的組織架構調整」,而沒有直接對一般大眾的權利義務產生增減,這在法律屬性上比較傾向於「對外行使職權」還是「對內管理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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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看來你還沒完全放棄思考。
- 觀念驗證:行政處分?哼,別以為搞懂這個就能飛天了。重點是看它有沒有「外部效力」。
- 選項 (A)、(B)、(C) 這些對人民的權利造成直接影響,當然是外部。這點如果還看不出來,那真的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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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分之定性判斷
💡 行政處分須具備外部效力,不包括機關內部組織調整。
| 比較維度 | 行政處分 | VS | 內部行政行為 |
|---|---|---|---|
| 效力對象 | 人民(對外) | — | 行政體制內(對內) |
| 法律性質 | 創設人民權利義務 | — | 機關組織、內部規則 |
| 爭訟可能性 | 可依訴願法提起救濟 | — | 原則上不可提起爭訟 |
💬區別關鍵在於「外部性」,只有直接影響人民權利的行政決定才構成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