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8 題
有關行政機關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行政機關之職權,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
- B 行政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以法律定之
- C 行政機關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
- D 個人或團體屬私部門,不得取得行政機關之地位行使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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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抽象的「法人」(例如國家或城市)需要跟民眾簽約或是下達指令時,它本身有辦法像自然人一樣開口說話嗎?它通常需要透過什麼樣的「具體構造」來代為表達它的意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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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之定義與授權
💡 行政機關代表行政主體對外表達意思,私部門受託時亦具此地位。
| 比較維度 | 行政主體 (Administrative Subject) | VS | 行政機關 (Administrative Organ) |
|---|---|---|---|
| 法律人格 | 具備法律人格,能享有權利義務 | — | 不具法律人格,僅為內部組織 |
| 核心職能 | 權利義務的歸屬終點 | — | 代表主體對外表示意思、採取行動 |
| 實體舉例 | 中華民國、台北市、農田水利署 | — | 內政部、警察局、稅捐稽徵所 |
💬主體是「人(具人格)」,機關是「手腳(執行工具)」;私部門受託後可成為「義肢」發揮機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