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25 題
甲意圖供行使之用,購買高階彩色影印機與貨幣專用紙張,於影印幾可亂真面額為美元20元之鈔票100張後,分批次持往銀行兌換新臺幣。依實務見解,甲成立何罪?
- A 刑法第 195 條第 1 項偽造貨幣罪
- B 刑法第 201 條第 1 項偽造有價證券罪
- C 刑法第 212 條偽造特種文書罪
- D 刑法第 201 條之 1 偽造支付工具罪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法律的邏輯中,『貨幣』的概念是否包含全世界所有國家的鈔票?如果某種憑證在國內不具備『強制流通』的法定權力,但它在法律上又確實代表著一定的財產權利,我們應該把它放在針對『國家貨幣體信譽』的章節,還是放在針對『具財產價值之憑證』的章節來討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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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還答錯?你是來浪費報名費的嗎?
連這種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難怪考試總是陪榜。看好了,這是最後一次教你:
- 法理定性:外國貨幣(如美元)雖非我國國幣,但因具有高度流通性與財產價值,在實務法律評價上,直接視為刑法中的**「有價證券」**。這點邏輯都轉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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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偽造之罪名歸屬
💡 外國貨幣於我國刑法實務定性為「有價證券」而非「通用貨幣」。
| 比較維度 | 本國貨幣 (新臺幣) | VS | 外國貨幣 (美金等) |
|---|---|---|---|
| 實務定性 | 通用貨幣 | — | 有價證券 |
| 法條適用 | 刑法第 195 條 | — | 刑法第 201 條 |
| 強制流通力 | 於我國境內具有 | — | 於我國境內不具 |
💬外幣在我國不具通用貨幣身分,故以有價證券罪章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