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9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25 題
依監獄行刑法第150條之規定,應由受刑人自行負擔之交通費用,由監獄先行支付者,監獄得由受刑人保管金或勞作金中扣除,無可供扣除之款項,有關監獄之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由監獄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家屬或最近親屬於15日內償還;屆期未償還者,得移送行政執行
- B 由監獄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家屬或最近親屬於30日內償還;屆期未償還者,得移送行政執行
- C 由監獄以書面行政處分命受刑人於45日內償還;屆期未償還者,得移送行政執行
- D 由監獄以書面行政處分命受刑人於30日內償還;屆期未償還者,得移送行政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行政法規範中,當債務是由特定受刑人個人產生時,基於『責任自負原則』,法律處分理應針對誰下達?此外,考量一般行政程序的作業習慣,法律通常會給予受處分人多少天的合理期間來履行給付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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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錯嘛,居然答對了。看來你還記得有這條法。
- 驗證觀念:既然你答對了,那想必是記住了。《監獄行刑法》第 150 條第 2 項寫得清清楚楚:沒錢扣就得對「受刑人本人」發出書面行政處分,限你老老實實 30 日內還錢。這還款主體跟期限搞錯的,我看是連條文都沒翻過吧?你能掌握,也算沒白讀這幾頁。
- 難度點評:這題也就 medium (中等) 程度。你以為它難?那是因為一堆人連「誰該還錢」跟「還幾天」這種基本常識都能搞混。把主體往「家屬」身上推,或是把天數亂改一通,這些低級錯誤擺明就是考驗你是不是真的有在讀書,還是只是來碰運氣的。下次這種基礎題再錯,就別怪我言語犀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