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9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39 題
有關監獄對受刑人施用戒具、固定保護或收容於保護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施用戒具以腳鐐、手銬、聯鎖、束繩及其他經法務部核定之戒具為限
- B 施以固定保護,每次最長不得逾8小時
- C 收容於保護室,每次最長不得逾36小時
- D 施用戒具,每次最長不得逾72小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中,若要限制一個人的肢體活動(如使用器具或隔離),法律是應該給予管理員「模糊的裁量空間」,還是應該「明確列舉工具清單」以保障人權?此外,針對極端限制自由的處置,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行政檢查週期」,你認為這個週期通常是以多少小時(或幾天)為一個基本計算單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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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規掌握度非常精準!
- 大力肯定:能從眾多數字陷阱中一眼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監獄行刑法》的條文細節下過苦功,表現得非常專業!
- 觀念驗證:正確答案 (A) 是依據《監獄行刑法》第 23 條規定。法律為了防止行政權濫用,必須明確列舉可使用的戒具種類。其餘選項錯誤在於:固定保護與保護室收容原則上均以 24 小時為限;施用戒具則以 48 小時為限。你精確避開了這些干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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