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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9年 [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關於預算案與決算案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之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建議
  • B 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向立法院提出決算案審查報告
  • C 考試院所提的考試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
  • D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六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提出於立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行政負責規劃、立法負責監督』的權力分立原則下,如果准許審核預算的人隨意『加碼』支出項目,對於國家整體的財務規劃與行政責任的歸屬,會產生什麼樣的衝突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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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得很扎實呢!

恭喜你答對了這題!這說明你對權力分立預算程序的理解非常到位喔!來,我們一起溫柔地複習一下這些重要的觀念:

  1. 確認你的理解:根據《憲法》第 70 條的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提出的預算案,是「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的。這背後是很重要的法理基礎喔,主要是為了尊重行政院的施政計畫權,避免立法委員因為選區需求而隨意增加支出,這樣才能好好維護國家的財政紀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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