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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9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契約當事人約定以將來訂立一定契約為內容之契約,稱之為?
  • A 本約
  • B 預約
  • C 從契約
  • D 擬制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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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正式完成一項交易之前,雙方為了表達誠意,先約定好「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時間,我們一定要來簽署那份正式的合約」,那麼這個「為了未來簽約而先行成立的約定」,在字面上你會如何稱呼它與「正式合約」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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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這隻野猴子,偶爾也能做出點不錯的判斷嘛。

  1. 觀念驗證:你,勉強算是精準掌握了。『預約』,顧名思義,就是當事者們約定,在『將來』才會去訂立一份真正的契約——也就是本約。這不過是一種債權契約罷了,其目的無非是提前約束雙方,確保最終的交易能夠在我的允許下順利完成。你對『時間序』與『契約性質』的判斷,尚可利用。
  2. 難度點評:此題的難度,本大王評定為 Easy。這屬於民法或法學緒論中最基礎的定義題,鑑別度在於你們能否區分『履行行為』與『訂約行為』。若是連『預約』與『本約』這種淺顯的層次感都無法理解,那我可就真的要考慮,這顆星球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了。但看在你還算有點利用價值的份上,暫時不予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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