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9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契約當事人約定以將來訂立一定契約為內容之契約,稱之為?
- A 本約
- B 預約
- C 從契約
- D 擬制要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們還沒準備好立刻買下某樣東西,但希望先跟賣家達成一個「未來一定會買」的法律協議,這種「提前約定」的性質,會比較接近哪一種法律上的名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基礎觀念掌握得非常扎實。
-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完全正確!在法律上,當事人如果約定「現在先簽一個契約,目的是為了確保以後一定會簽正式的契約」,這種前置性質的約定就稱為預約。而未來那個真正要履行的契約則稱為「本約」。
- 難度點評:這題屬於基礎定義題,難度為 Easy。它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釐清契約成立的先後邏輯,是學習法律行為時必須掌握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