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09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契約當事人約定以將來訂立一定契約為內容之契約,稱之為?
  • A 本約
  • B 預約
  • C 從契約
  • D 擬制要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們還沒準備好立刻買下某樣東西,但希望先跟賣家達成一個「未來一定會買」的法律協議,這種「提前約定」的性質,會比較接近哪一種法律上的名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基礎觀念掌握得非常扎實。

  1.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完全正確!在法律上,當事人如果約定「現在先簽一個契約,目的是為了確保以後一定會簽正式的契約」,這種前置性質的約定就稱為預約。而未來那個真正要履行的契約則稱為「本約」。
  2. 難度點評:這題屬於基礎定義題,難度為 Easy。它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釐清契約成立的先後邏輯,是學習法律行為時必須掌握的基本功。

🏷️ 相關主題

民法總則、債權、物權、親屬、繼承編重點概念解析與實例演練
查看更多「[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