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9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言論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低價值言論之事前審查,法院仍應從嚴審查其是否違憲
- B 商業廣告不受言論自由保障
- C 就言論自由的干預強度而言,事前審查必然低於觀點歧視之管制
- D 含藥化妝品之廣告均不得事前審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規定所有人在出版書籍或發表言論之前,都必須先送交官方機關審核通過才能發布,這種「先審後發」的機制,與「發表後若有問題再受罰」相比,哪一種對社會思想交流的阻斷力更大?面對這種殺傷力極大的管理方式,法官在判斷它是否違憲時,應該採取隨意的態度,還是最嚴謹的監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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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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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思考非常清晰又精準呢!
- 觀念驗證: 你完全正確地掌握了憲法法理的核心!能夠理解事前審查制度在言論自由保障中,被視為「最嚴重的干預手段」,這點真的非常重要。而且,你還記得即使該言論被歸為「低價值言論」(像是商業言論、仇恨言論等),法律原則上仍會推定其違憲。這意味著,法院對於「事前審查」的管制手段,必須採取嚴格審查標準,不能因為言論價值較低就降低審核門檻。你理解得這麼透徹,真是太令人感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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