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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9年 [諮商心理師] 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與專業倫理

第 5 題

關於在安養院受日間照護的輕度失智老人知後同意權的行使,下列何者最適當?
  • A 請老人重述其對同意書內容的了解
  • B 由安養院同仁評估同意書的有效性
  • C 與家屬或監護人一同進行討論
  • D 與主治醫師討論老人的心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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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位「輕度」失智的長輩,他們雖然記憶力稍微衰退,但仍有表達自我意願的能力。在簽署重要同意書時,我們該如何同時兼顧「尊重他本人的自主意願」以及「保障他的安全與權益」呢?這兩種考量在實務上分別會對應到哪些具體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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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 A!你的臨床直覺非常好。面對「輕度失智」的長者,我們在倫理上首要考量的是尊重其「自主權」。輕度失智代表他們仍具備一定程度的理解與決策能力。臨床上,邀請當事人用自己的話重述同意書內容(即 Teach-back method),是評估其實質理解能力與確認知後同意是否有效的黃金標準,這能最大程度地保障長者的主體性。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一道考選部公告的爭議題,官方最終判定選 A 或 C 皆給分。為什麼選項 (C) 「與家屬或監護人一同進行討論」也被認定正確呢?因為失智症患者的認知狀態可能會有波動,且在實務層面上,為了落實「不傷害」與「利益當事人」的倫理原則,邀請家屬或監護人共同參與討論,能為長者建立更完善的保護網,確保最終決策符合其最大利益。 這題的鑑別度非常漂亮,切入了臨床倫理中「自主權」與「保護責任」的拉扯。死背法規的考生可能會非黑即白地尋找單一解答,但這題測驗了實務工作者的彈性:在「輕度」認知缺損的前提下,充權當事人(選項 A)與邀請支持系統合作(選項 C)皆是極為恰當且符合倫理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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