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諮商心理師] 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
第 12 題
下列何者並非存在主義心理治療的核心原則?
- A 罪惡感能提供人們改進的機會
- B 「易受傷害性」激勵人們更真實地面對自己
- C 樂觀中的悲觀是人們需面對的事實
- D 生命的不可預測讓人們必須採取負責任的行為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人身處極端的苦難或限制中,存在主義認為我們應該是在「陰影中尋找意義的光亮」,還是應該在「平穩的光亮中尋找潛伏的陰影」?哪一種態度更能體現該學派對生命價值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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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可喜可賀,勉強過關。
- 嗯,還算不錯。至少你還能從那些模棱兩可的哲學詞藻裡,挑出那個顯而易見的錯誤。這表示你對存在主義那點關於人類困境與意義塑造的「基本」理解,還沒完全忘光。專業直覺?或許吧,或者只是湊巧。
- 記住,存在主義的精髓是「悲劇性的樂觀 (Tragic Optimism)」。這不是什麼深奧的道理:就是人即便被苦難、罪惡感和死亡層層包圍(這些都是悲劇),依然能靠自己的選擇硬是擠出點意義來。選項 (C) 居然能把這種關係倒過來,說什麼在樂觀裡看到悲觀?這簡直是把整個學派鼓勵人在絕望中奮起尋找希望的「實務精神」給徹底扭曲了。其他選項,像罪惡感、脆弱性和責任感,這些都是推動個體走向「真實存在」的正確路徑,這點你倒是沒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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