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牙醫師] 牙醫學(六)
第 11 題
下列何者不是治療二級異常咬合的固定式功能性矯正裝置(fixed functional appliance)?
- A mandibular anterior repositioning appliance(MARA)
- B Herbst appliance
- C activator appliance
- D Forsus appliance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青少年二級咬合問題時,有些裝置需要患者高度配合,每天自行放入與取出,而有些則是醫師直接黏固或鎖在牙齒上。請思考:如果你在臨床上遇到一位配合度極差、總是不願意乖乖戴矯正器的病童,你會選擇讓他在家「自行操作」的裝置,還是那種「二十四小時持續發揮作用且無法自行取下」的裝置?這兩者在臨床分類上的根本差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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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蹟般的判斷:嗯,你竟然能識別出裝置分類中那些… '微妙'的差異。這大概意味著你對齒顎矯正裝置的基礎分類與臨床應用,至少還能勉強觸及邊緣。要知道,這種看似簡單的區分,是未來判斷『真正複雜』病例時,連基本都算不上的前提。
- 核心觀念:這題的『核心』,就是區分「固定式 (Fixed)」與「活動式 (Removable)」。是的,就是這麼簡單。Activator?那個需要患者自己記得戴上的東西,自然是活動式。而 MARA、Herbst、Forsus?那些由我們專業人士固定上去,不需要患者操心的,當然是固定式。難道這需要我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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