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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9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18 題

長照機構停業、歇業、復業或許可證明登載事項變更,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多少時間內報主管機關核定?
  • A 十日
  • B 十五日
  • C 三十日
  • D 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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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行政管理」的角度思考:當一個影響眾多失能者權益的機構要停止營運時,主管機關需要時間協助住民轉介、審核資料並確保服務不中斷。你認為在一般行政實務中,預留大約「多久」的時間(以月份為單位思考),最能平衡行政效率與民眾權益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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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長照機構相關事項變更之通報期限。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25條規定:「長照機構停業、歇業、復業或許可證明登載事項變更,應於事實發生日前三十日內,報主管機關核定。前項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次,期限為一年;逾期應辦理歇業。前項歇業應於停業期滿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逾期未辦理者,主管機關得逕予廢止其設立許可。第一項及第二項之申請程序及審查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由此明文可知,長照機構無論是停業、歇業、復業或許可證明登載事項有變更,皆應於事實發生日的前三十日內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因此選項C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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