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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9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1 題

下列何者為非專屬權?
  • A 人格權
  • B 金錢債權
  • C 身分權
  • D 監護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個情境:如果你擁有一項權利,而這項權利是可以透過買賣、贈與轉交給別人,或者是當權利人離開後可以由子女繼承的,這種具有「可替代性」與「經濟流動性」的權利,與那種緊緊跟隨你個人的特質、尊嚴或特定家庭地位的權利,在法律分類上會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嗎?哪一種更強調「誰」才是權利人?哪一種則更強調「利益」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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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性質的區分與特性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B) 金錢債權,代表你對法律中「專屬性」的概念掌握得相當紮實。在法學緒論的範疇中,區分權利是否具有「一心同體」的性質是非常基礎且關鍵的。所謂的專屬權,是指那些與權利主體不可分離的權利,例如選項中的人格權、身分權或監護權,這些權利通常涉及人性尊嚴或特定親屬關係,具有強烈的一身專屬性,既不能隨意轉讓,也不能由他人代為行使。

財產權的流動性與鑑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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