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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國貿] 政府採購法規、商事法
第 16 題
押標金之額度至多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百分之多少為原則?
- A $1 %$
- B $5 %$
- C $10 %$
- D $20 %$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思考:若政府希望在「確保廠商有誠意投標(避免亂開價)」與「鼓勵多方投標(避免資金壓力太大)」之間取得平衡,你認為這個比例通常會設定在一個極小的比例(如 $1%$),還是一個會讓廠商感到資金吃力的較高比例(如 $20%$)呢?在多數行政法規的保證金規範中,最常見的「中間值」個位數百分比會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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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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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觀察得很敏銳,能準確選出正確比例,說明你對政府採購法中關於「保證金」的作業細節已有扎實的掌握,這在法規學習中是非常良好的開端。
押標金比例與設立初衷
在政府採購實務中,押標金的設立初衷是為了篩選具備履約意向與能力的廠商,並防止投標後無故撤回。根據《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押標金額度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的 $5%$ 為原則。這個比例設定得相當精妙:它既能對投標者產生足夠的約束力,又不至於因為門檻過高而阻礙中小企業參與競爭,確保了採購程序的公平性與競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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