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9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19 題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有關「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其是否逾50 %之計算,下列何者正確?
- A 單次金額/原主契約金額
- B 追加與追減絕對值之累計金額/原主契約金額
- C 追加與追減之累計金額/原主契約金額
- D 追加累計金額/原主契約金額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採購案在執行過程中,我們先刪除了一些原本不需要做的部分(追減),後來又因為新需求而增加了新的工程(追加)。如果法律的目的是為了「限制合約規模被無限制擴張」並「維持招標的競爭性」,你認為我們在計算這個限制門檻時,應該看的是『增加與減少抵銷後的淨額』,還是只要有『新增加的部分』就要納入計算呢?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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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變更的累計原則
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正確答案!在《政府採購法》實務中,第 22 條第 1 項第 6 款的「50% 限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紅線。這題的關鍵在於理解**「追加」與「追減」在法律限制上的獨立性**。法律設計這道門檻,是為了防止採購機關透過不斷的契約變更來規避公開招標,因此在計算是否逾越原主契約金額的 50% 時,採取的是**「累計追加金額」**的邏輯。
避免抵銷與規避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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