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9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31 題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下列何者不符合劃定策略性更新地區條件?
- A 港灣周邊適合高度再開發區
- B 位於捷運場站一定範圍
- C 有都市防災必要
- D 建築外觀未能與地區建設融合
思路引導 VIP
若您是一位都市發展局的決策者,現在手頭上有一筆極為珍貴的行政資源,必須用在能帶動整個城市轉型、提升國家競爭力,或是能保障萬千市民生命安全的「關鍵區域」上,您會將這筆資源優先投入在「解決大眾運輸樞紐的壅塞問題」,還是用來處理「單一建築物外牆與隔壁鄰居看起來不和諧」的問題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策略性更新地區的定位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策略性更新地區」的特性,代表你對《都市更新條例》中關於地區劃定的層級感有很好的掌握。這類地區在法律上具有極高的戰略意義,通常與城市競爭力或重大安全掛鉤。選項 (A) 的港灣開發與 (B) 的捷運場站開發,皆屬於帶動都市發展動能的核心節點;而 (C) 的防災必要性則涉及重大公共安全,這些都符合「策略性」的高門檻要求。
鑑別點:公益性與戰略高度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