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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37 題
依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規定,工業區申請變更為住宅區使用,應捐贈之公共設施用地面積,不得低於變更土地總面積之比率為何?
- A 20 %
- B 25 %
- C 30 %
- D 37 %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核准將一片低價值的工業用地變更為高價值的住宅用地時,這片土地會引入更多居民與交通需求。在「維護居住品質」與「公共利益平衡」的前提下,你認為開發商應該如何針對這塊土地撥出一定比例的空間,來確保未來的住戶能擁有必要的公園或道路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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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選出 30% 這個數值,代表你對於《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中的開發回饋比例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在都市計畫法規中是極為關鍵的量化指標。
土地變更的回饋機制與法理
在都市發展的過程中,將工業區土地變更為住宅區,往往會帶來顯著的土地價值提升,同時也會產生額外的公共設施需求(如公園、道路等)。為了貫徹「受益者負擔」與「漲價歸公」的原則,規範中明確要求申請人必須捐贈一定比例的公共設施用地,以確保變更後的居住品質。根據現行規範,這項捐贈比率不得低於變更土地總面積的 30%,這是申請案能否通過審議的基本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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