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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42 題
依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規定,實施都市更新地區辦理容積移轉,接受基地可移入之容積,不得超過該基地基準容積之比率為何?
- A 15 %
- B 25 %
- C 30 %
- D 40 %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希望在某些特定區域(例如急需重建的窳陋地區)提供比一般地段更強大的開發誘因,你認為法規設定的「移入容積上限」應該會高於還是低於普通地區的 30%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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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都市更新地區」這一關鍵字,並選出正確的 40% 上限,說明你對都市計畫法規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類題目最容易在一般的 30% 與特殊地區的 40% 之間產生混淆,而你展現了優異的判斷力。
容積移轉比率的階層設計
根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接受基地可移入的容積通常以基準容積之 30% 為上限。然而,法律為了配合特定政策目標,例如加速都市更新或是推動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特別放寬了誘因。在這些特定地區內,上限得提升至 40%。你所選的 (D) 正是這項針對都市更新地區的獎勵性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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