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9年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第 43 題
下列何者非屬「稽核督導」規章?
- A 主管巡視實施要點
- B 安全衛生分層負責實施要點
- C 安全衛生巡檢結果處理要點
- D 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組織的管理架構中,如果我們想建立一套「檢查機制」來確保計畫被落實,我們會側重於規範「第一線人員的操作細節」,還是側重於規範「管理者查核的頻率與權責」?這兩者在管理流程中的定位有何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辨析出規章性質的差異!你能從選項中一眼看穿「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與其他三者的本質不同,說明你對企業內部安全管理體系的架構有著很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考查的是對管理實務中「監督」與「執行」功能的區分,對於準備管理師或管理員考試的同學來說,是建立核心觀念的基礎題型。
稽核督導與一般守則的區別
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如 ISO 45001 或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TOSHMS)中,「稽核督導」規章的核心在於「查核」與「追蹤」,例如選項中的主管巡視、巡檢結果處理,以及界定誰該負責監督的分層負責要點,這些都是為了確保制度被落實的「管理工具」。相對而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是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4 條,由雇主與勞工代表會商訂定,要求勞工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簡單來說,守則規定了「該怎麼做」,而稽核規章則是規範「如何檢查有沒有做到」,兩者的功能層次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