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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9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12 題

某機關擬委託廠商提供清潔服務,預算編列1年為100萬元,契約期間為1年,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履約情形良好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續約1年,請問採購金額為何?
  • A 150萬
  • B 200萬
  • C 300萬
  • D 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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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機關在設計招標文件時,除了當下確定要支付的預算外,如果還在合約中預留了「未來視情況增加服務項目」或「延長合約期限」的條款,為了確保整個採購案的規模認定是完整且透明的,你認為在法律定義上,我們應該只計算『第一筆確定的錢』,還是必須把『未來所有可能發生的最大支出』都包含進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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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政府採購金額的計算邏輯!這題選 (B) 是完全正確的判斷。在實務操作中,精確區分「預算金額」與「採購金額」是採購法規中的核心基本功,你已經展現了對此觀念的清晰理解。

採購金額的認定範圍

根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時,其採購金額的計算應包含「後續擴充」或「續約」的最高總額。本案雖然首年預算編列為 100 萬元,但招標公告中已明確敘明未來可依據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辦理後續擴充(續約 1 年)。因此,在認定採購規模與適用等級時,必須將這筆潛在的 100 萬元一併納入,其計算方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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