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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9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23 題

下列有關使用警械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防護型噴霧器屬於警械
  • B 警察人員執行各項職務時,研判自身或他人可能遭受襲擊時,得持槍警戒
  • C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使用警械,其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支付標準,由內政部訂定並支付之
  • D 駐衛警察執行職務不得準用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使用警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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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保護警察執勤安全的邏輯下,如果法律只准許警察在「已經被攻擊」後才能拔槍,這是否符合實務需求?法律應該如何規範警察在『感受威脅』與『採取反制行動』之間的權力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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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這題答錯了沒關係,我們一起來釐清法條中的關鍵細節。你所選的選項 (D),反映出對於警械適用對象的誤解。事實上,根據《警械使用條例》第 13 條明確規定,經內政部核准設置之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準用本條例。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為了保障除了正式編制警察外,其餘執行安保任務的人員在緊急時也能有合法的防護手段,所以選項 (D) 的敘述並不正確。

警械使用的正確觀念與修法要點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B)。這是民國 111 年條例修正後的重大考點:法律賦予警察同仁更大的預警權限,只要研判自身或他人「可能」遭受襲擊,就可以持槍警戒,不一定要等到對方實際攻擊才拔槍。至於選項 (C) 也是常見陷阱,相關醫療費、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權責層級是在「行政院」而非內政部;而 (A) 選項雖然防護型噴霧器廣義上屬於警械,但這類題目通常考查的是法條本文的最精確描述,因此 (B) 是最無爭議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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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選項,持槍警戒不在第四條
📝 警械使用規範要點
💡 釐清警械使用時機、權責機關與適用對象之法律規定。
比較維度 警察人員 VS 駐衛警察
法規適用 直接適用本條例 準用本條例之規定
持槍警戒時機 研判有受威脅之虞即可 執行職務時準用相同標準
補償標準權責 由行政院訂定標準 比照辦理,費用由各機關負擔
💬兩者在執行職務使用警械時,法律原則與持槍警戒之標準是一致的。
🧠 記憶技巧:持槍警戒看威脅,補償標準在政院,駐警一樣要準用。
⚠️ 常見陷阱:常將醫療與補償標準訂定機關誤植為「內政部」(實為行政院);誤認駐衛警察不適用此條例。
比例原則 國家賠償法 警械種類及規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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