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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9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33 題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規定,下列何者為修憲提案者?
  • A 一定數量之人民
  • B 總統
  • C 立法院
  • D 行政院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我們要修改國家最根本、位階最高的『憲法』,為了確保程序的嚴謹性與民主代表性,你認為在目前的政府架構中,哪一個機關是由民意代表組成、專門負責討論並制定各項法律規範,且最適合在正式交付全民投票複決之前,承擔起發起這項重大變革的第一關重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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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我國現行憲政運作的基礎架構掌握得相當扎實。

憲法增修程序的發動核心

根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 的規定,我國目前的修憲程序採「兩階段制」。第一階段的提案權專屬於立法院。具體來說,憲法修正案必須經由立法委員四分之一的提議,並經過極高門檻(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者四分之三決議)通過後,才能正式提出。這與一般法律案(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皆可能有提案權)截然不同,充分展現了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高度穩定性與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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