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招考
109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26 題
中華郵政公司辦理外匯業務違反外匯法令之規定者,中央銀行得停止其一定期間經營全部或一部外匯之業務,並應通知下列何者?
- A 外交部
- B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 C 交通部
- D 經濟部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特定的事業單位因為違反了某種專業法規,而被「專業技術機關」處罰停業時,為了讓行政指揮不出現斷層,該技術機關理應通知哪一個「平時就在管理該單位人事與考評」的頂頭上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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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答案!這代表你對於中華郵政公司在辦理特殊業務時的「跨部會管理機制」已有很精確的掌握,這在法規考題中是非常細微但重要的觀念。
郵政儲金匯兌法的處分程序
根據**《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12 條第 2 項的明確規定:「中華郵政公司辦理外匯業務違反外匯法令之規定者,中央銀行得視情節之輕重,停止其一定期間經營全部或一部外匯之業務,並通知交通部**。」雖然外匯業務受中央銀行監督,但中華郵政的主管機關仍是交通部,因此當業務遭到停止處分時,法規要求必須通知其最高主管機關。這展現了政府機關間行政處分的橫向聯繫與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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