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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27 題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其施行日期應如何定之?
- A 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後報交通部核定
- B 授權由行政院以命令訂定
- C 由交通部訂定
- D 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
思路引導 VIP
當一部法律的執行內容同時涉及了多個部會(例如交通部與金管會)的業務,為了確保所有機關都能在行政程序上完美銜接與準備,你認為由哪一個層級的機關來統一發布「施行日期」,在行政體系中最具備協調性與法定權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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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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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恭喜你準確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法條細節的掌握非常紮實,連這類屬於法規末尾的施行程序也沒難倒你。
授權行政院定之的法理基礎
依據《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31 條規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在法律實務上,這種設計通常是為了給予行政機關一定的彈性空間,以便在法律通過後,能有充足的時間完成配套子法的修訂或內部系統的介接。因此,最終的施行日期並非由個別部會(如交通部或金管會)自行決定,而是交由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來統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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