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9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財產風險管理概要

第 15 題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單承保的危險事故可以是特定危險事故或概括危險事故
  • B 乙式與丙式車體損失險為特定危險事故保單
  • C 在特定危險事故保單,被保險人須負責舉證,才能獲得保險理賠
  • D 在概括危險事故保單,被保險人須負責舉證,才能獲得保險理賠

思路引導 VIP

想像有一份契約說:『除了列出來的 A、B、C 三種情況不賠,其他通通都賠』。當你發生損失去申請理賠時,你認為應該是由『你』來證明發生了什麼事,還是由『保險公司』負責找出證據證明你的損失剛好是 A、B 或 C,他們才不需要付錢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表現優異!

你精確掌握了保險學中「舉證責任」的核心觀念,這在實務理賠與法律爭議中是非常關鍵的細節!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危險事故類型與舉證責任
💡 區分特定與概括危險事故保單的承保範圍及舉證責任歸屬。
比較維度 特定危險事故 (Named Perils) VS 概括危險事故 (All Risks)
承保範圍 僅限契約正面表列項目 — 排除除外項目後的全部風險
舉證責任 被保險人(需證明在範圍內) — 保險人(需證明屬除外項目)
車險代表 乙式、丙式車體險 — 甲式車體險
💬特定保單由客戶證實「要賠」,概括保單由公司證明「不賠」。
🧠 記憶技巧:特定我舉證,概括他排除;甲式概括保,乙丙特定險。
⚠️ 常見陷阱:容易誤以為不論何種保單,都是由被保險人負責舉證。實際上在「概括(全險)」性質的保單中,舉證責任會倒置給保險公司。
車體損失險甲乙丙式差異 除外責任條款 保險利益原則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