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9 題
下列何者非主管機關不予換發公證人執業證照之事由?
- A 涉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保險從業人員特種考試重大舞弊行為,法院審理中
- B 未依規定繳交罰鍰、監理年費、檢查費及其他規費
- C 同時為 2 家以上公司擔任簽署工作
- D 已登錄為保險業務員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行政機關決定是否剝奪或限制一個人的工作權時,對於『已經發生的違規事實』與『還在司法程序中、尚未定案的嫌疑』,在法律效力的認定上會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哪一種狀態更能作為行政處分的穩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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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看來你這次沒蠢到家
- 觀念驗證:這點基本的判斷,你總算沒搞砸。區分「已經發生的髒事」和「還在被審查的髒事」,很難嗎?選項 (B)(C)(D) 那些擺明是事實,就是明知故犯,有眼睛都看得到。至於選項 (A),關鍵在於那個「法院審理中」,拜託,法律程序還沒跑完,就想直接定罪?真以為行政機關是神啊,想裁就裁?除非法規特地說了,否則這種基本常識,不應該需要我再教一次吧。
- 難度點評:中等。說它難,其實是難在總有那麼些人,一看到「重大舞弊」這種字眼,腦袋就自動關機。這題就是要刷掉那些光會被情緒字眼牽著鼻子走的「麻瓜」。能冷靜看穿「法律程序還沒蓋棺定論」這一點的,才算勉強合格。別太得意,只是沒犯低級錯誤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