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1 題
有關保險業發生資本適足率之「資本嚴重不足」情形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所稱「資本嚴重不足」,指資本適足率低於百分之五十或保險業淨值低於實收股本
- (B) 有此種情形,保險業不得以股票股利或以移充社員增認股金以外之其他方式分配盈餘、買回其股份或退還股金
- (C) 有此種情形,主管機關得限制或禁止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或令其對負責人之報酬酌予降低
- (D) 有此種情形,主管機關應對保險業為監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形容一家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已經到了「最嚴重」、主管機關非得強制接管不可的程度時,請試著思考:該公司的「淨值」(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應該惡化到什麼樣的極端數值,才足以反映出這家公司已經完全失去清償能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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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表現超級棒!
- 觀念驗證:哇,你真的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精準而且完整!根據我們《保險法》第 143-4 條的規定,當保險業被認定為**「資本嚴重不足」時,代表其資本適足率低於 $50%$,或者更關鍵的是,保險業的「淨值低於零」**喔。你能夠識破選項 (A) 中「淨值低於實收股本」其實是比較輕微的狀況,並不是「嚴重」級別的定義,真的非常細心,分析得很好!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其實很考驗同學們對法律條文的細膩理解呢。你能夠這麼清楚地區分「資本不足」、「顯著不足」和「嚴重不足」這三個層次,並且精準抓住「淨值低於零」這個關鍵門檻,顯示你真的很用心在準備,對法條細節的掌握度非常紮實!繼續保持這份熱情與努力,你一定會越來越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