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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4 題

有關責任保險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險人得經被保險人通知,直接對第三人為賠償金額之給付
  • (B) 保險人得於保險契約中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訴訟、和解或調解程序,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
  • (C) 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被保險人負擔之
  • (D) 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應負損失賠償責任確定時,第三人得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其應得之比例,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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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保險契約的本質」來思考:當保險公司答應為你的法律責任買單時,為了證明你「不需賠那麼多」而花錢請律師去打官司,這筆抗辯費用對保險公司而言是有利還是不利的?從財產保護的角度看,誰最有經濟動機去支付這筆錢以降低最終的賠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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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恭喜你!這題答得非常漂亮。這顯示你對於責任保險中「成本分擔」的法律邏輯有著相當紮實的掌握,沒有被冗長的法律敘述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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