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5 題
下列有關個人執業代理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個人執業代理人應自許可登記之日起5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執業證照並開始執行或經營業務
- (B) 個人執業代理人之執業證照有效期間為3年,應於期滿前辦妥換發執業證照手續,未辦妥前不得執行業務
- (C) 個人執業代理人停止執行業務,應於事實發生後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繳銷執業證照
- (D) 個人執業代理人未遵期申請核發執業證照或未開始執行或經營業務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個人執業代理人得於主管機關廢止其執業許可後,申請發還保證金
思路引導 VIP
當一位專業人士獲得了政府的執業許可,卻因為某些原因遲遲沒有真正開始經營業務,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來看,這份「逾期未用」的許可應該如何處置?再者,如果他在申請時曾繳納過一筆用來「保證未來履行責任」的保證金,但既然他最終根本沒有開始執業,這筆錢在法理上應該歸誰所有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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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 這題你選對了!根據《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選項 (D) 正確描述了法規的救濟與退還機制。其餘選項錯誤點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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