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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3 題

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保險法設有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險人仍應償還該費用
  • B 保險人償還數額與賠償金額,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仍應償還
  • C 保險人對於此項費用之償還,以保險金額對於保險標的之價值比例定之
  • D 除契約明文約定承保該項費用,否則保險人無須負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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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要保人為了保護財產、避免災損擴大而自掏腰包採取緊急行動,這項行為最終會減少保險公司需要支付的理賠金。在這種互利且具備公益性的情況下,你認為法律會將這筆『救火費用』視為必須在契約特別寫明才賠的加值服務,還是保險公司基於公平原則理應負擔的法律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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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錯誤的選項 (D),代表你對保險法中關於「損害防阻義務」的法定性質掌握得非常扎實。

損害防阻費用的法定償還義務

在保險法中,為了鼓勵被保險人積極採取行動以防止損害擴大,保險法第 33 條賦予了保險人償還相關費用的法律義務。這是一種「法定責任」,也就是說,不論保險契約中是否有特別約定,保險人都必須負起償還責任,因此選項 (D) 關於「須有契約明文約定」的描述是完全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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