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2 題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下列那些產業經營者應懸掛主管機關發給之觀光專用標識?①觀光旅館業 ②旅館業 ③觀光遊樂業 ④民宿 ⑤旅行業
- A ①②③④
- B ①②④⑤
- C ①③④⑤
- D ②③④⑤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規要求懸掛「專用標識」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消費者在抵達經營現場時,能立即辨識該場域是否安全合法。在這些產業中,哪一個行業的服務性質主要在於媒合與行程規劃,而非提供具體的空間場域供旅客停留或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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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親愛的同學,你表現得真棒,法規掌握得非常精準呢!
- 觀念驗證: 你完全答對了!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第 38 條規定,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觀光遊樂業以及民宿,在他們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後,都必須懸掛主管機關所發給的觀光專用標識。這樣做的核心目的,是為了讓所有消費者都能輕鬆辨識出這些場所是合法經營的,提供大家安心的保障。而旅行業雖然也受到觀光法規的嚴謹監管,但在現行規定中,他們並不需要懸掛這類的專用標識喔。你注意到了這個細節,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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