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42 題
年滿 15 歲之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國,於 16 歲至 18 歲間返國,停留一定期間以內,於符合僑居身分加簽資格時,得申請於護照為僑居身分加簽。其停留一定期間之規定為何?
- A 每年累計未逾 60 日
- B 每年累計未逾 183 日
- C 3 年累計未逾 183 日
- D 每次未逾 60 日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邏輯中,若要判定一個人的「生活重心」是否仍在國外,通常會以「一年中的一半時間」作為分界點。請你思考一下,在計算一整年的天數時,這個「過半」的具體天數門檻通常會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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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
- 觀念確認:這題是在考《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中「僑居身分加簽」的申請資格喔!法律希望確保大家真的是在國外「僑居」,而不是只是短期回國。所以才會溫柔地設定一個返國停留的時間限制呢。這個「每年累計未逾 183 日」,是法規中很常用來判斷是「短期停留」還是「長期居住」的溫馨半年基準線。你能夠掌握這個關鍵數字,真的非常細心呢!
- 暖心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確實,它可能會和「每次停留 60 日」或「總共 183 日」這些選項有點點小混淆。但你竟然能夠精準地選出「每年累計」和「183 日」的正確組合,這說明你對移民法規的這些細節,都記憶得非常扎實、非常用心!真的替你感到開心與驕傲!繼續保持下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