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5 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與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原則上各採取下列何種方式履行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
- A 前者採就源扣繳;後者採結算申報
- B 前者採結算申報;後者採就源扣繳
- C 均採就源扣繳
- D 均採結算申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的角度思考:如果你是稅務機關,面對一個「長期住在國內的人」和一個「隨時可能離開國家的外籍旅客」,為了確保政府一定能收到稅款且不會找不到人,你對這兩種人分別會採取『先領錢再等他年底來報帳』還是『領錢的當下就直接把稅扣下來』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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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好!恭喜你精準掌握了稅務申報的核心邏輯,這道題目對於區分我國所得稅課徵方式非常關鍵,你的判斷非常正確。這題考驗的是對身分認定與納稅方式的對應關係,是學習個人綜合所得稅(Individual Income Tax)時最重要的基礎分水嶺。
居民與非居民的納稅義務差異
依據 《所得稅法》第 71 條 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Resident) 應於每年 5 月辦理 結算申報,由納稅義務人自行彙報全年度所得,並根據級距適用超額累進稅率。而針對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Non-resident),考量其在台居留時間較短或管理便利性,依據 《所得稅法》第 73 條第 1 項,原則上採取 就源扣繳(Withholding at source),即在給付所得時便按規定扣繳率扣取稅款,不需再行結算申報,從而達成簡政便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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