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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9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14 題

依預算法第95條,下列何者不可就預算事件為機關或附屬單位起訴?
  • A 主計官
  • B 審計官
  • C 檢察官
  • D 司法官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庭上,如果政府機關因為預算問題需要與人打官司,必須有特定職位的人員代表國家站上法庭。請運用「權力分立」的邏輯來思考:哪一種職位的人員,其核心天職是擔任公平、中立的裁決者(裁判),而不應在訴訟中代表任何一方(球員)去主動發起攻擊或辯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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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你能夠明確排除選項干擾,代表對法條專有名詞的掌握度相當不錯。

預算法第95條之訴訟參與主體

根據《預算法》第95條規定,針對預算事件為機關或附屬單位起訴、上訴或參加其訴訟的人員,法定明列為監察委員主計官審計官以及檢察官。預算事件涉及國家財政紀律與公共利益,依法須交由具備相關職權的專責人員執行。選項(A)、(B)、(C)皆屬法條明定的身分,而(D)「司法官」是一個概括稱呼(通常包含法官與檢察官),並非法條明文列舉的適格主體,故為本題應選的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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