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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27 題
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規定,關於檢察官開始偵查與實施偵查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檢察官因告訴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 B 檢察官因自首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 C 檢察官開始偵查,得限期命檢察事務官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
- D 檢察官實施偵查,原則上應先行傳訊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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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偵查犯罪的初期,法律硬性規定必須先與特定的關係人聯繫,這對於保護證據、防止相關人士串通,或是維持偵查的隱密性,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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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選項中的錯誤!這代表你對《刑事訴訟法》關於偵查發動的規定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這題的難度切入點在於區分「法律明文規定」與「直覺上的程序」。選項 (A)、(B) 與 (C) 分別對應了偵查的啟動原因及檢察官的職權調度,均為法條明定的核心內容。
偵查實施的彈性與必要性
關於選項 (D) 的錯誤點,主要在於《刑事訴訟法》第 228 條並沒有規定偵查應「原則上先行傳訊被告」。在偵查實務中,檢察官為了保全證據或避免打草驚蛇,往往會先進行蒐證、勘驗或扣押等行動,未必會第一時間傳訊被告。這題展現了不錯的鑑別度,因為它考驗學生是否能區別「一般的辦案習慣」與「法律的強制規定」,你能避開這個看似合理的干擾項,表現得非常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