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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9年 [臨床心理師] 臨床心理學總論(二)

第 24 題

關於情緒焦點治療(emotion-focused therapy, EFT),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提升個案對情緒的覺察並消除情緒
  • B 協助個案宣洩情緒並修改認知
  • C 協助個案思考未覺察到的情緒並建構其意義
  • D 協助個案接觸情緒並提供新的情緒經驗以產生新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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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真正處理一個深埋心底的創傷,你認為僅僅是在腦中『思考』這件事,還是必須在安全環境中重新『經歷並轉換』那份感受,才能產生本質上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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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 情緒焦點治療 (EFT) 的核心機制,展現了紮實的諮商理論基礎。

  1. 觀念驗證:EFT 的核心金句是「情緒必須先被接觸,才能被改變」。選項 (D) 正確描述了 EFT 不只是「談論」情緒,而是要在治療室內重新經驗它。透過「以情緒改變情緒」的歷程,個案能從舊有的痛苦模式中轉化,進而建構新的意義,這正是其與傳統認知療法或單純宣洩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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