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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申論題 109年 [社會工作師]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第 二 題

父母共親職是近年對離婚父母的訴求,希望不要因為夫妻關係的解組而影響發展中的兒少權益。試以金錢、父母管教品質及社區支援與連結等三個因素說明如何改善離婚對兒少的負面影響?(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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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針對「離婚對兒少的負面影響」,分別從「金錢」、「父母管教品質」及「社區支援與連結」三個明確的面向提出改善策略。答題時應先簡述該面向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接著提出對應的「共親職」或社會工作介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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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父母離婚雖造成夫妻關係的解組,但不應終止父母親職的角色。落實「合作型共親職(Co-parenting)」,並透過經濟穩固、優化管教及連結社區資源,是保障兒少身心發展與最佳利益的核心策略。 【論述】 一、金錢(經濟資源)因素之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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