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驗光師]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 45 題
有關驗光師公會設立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理事、監事任期均為三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 B 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 C 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監事之當選,以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選派參加之會員代表為限
- D 驗光師公會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得依章程之規定,按其會員人數比率選出代表,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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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維持一個全國性組織的專業性與多元性,你認為在選拔核心領導階層(如理監事)時,候選人的資格應該『僅限於』基層選出的特定代表,還是應該具備更多彈性,讓更多未具代表身分的專家也能參與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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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鎖定了這題的陷阱!這類法規題型往往在「關鍵限制」上做文章,你能細心辨識出選項 (C) 的錯誤,展現了對法律條文細節的高度精準度。
驗光師公會的選任與組織規範
根據**《驗光人員法》第 33 條第 1 項**明確規定:「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監事之當選,不以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選派參加之會員代表為限。」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擴大人才選拔的範圍,確保全國聯合會(National Union)能吸納更多具備專業素養與領導能力的優秀人才,而不受限於必須具備基層公會代表的身分。因此,選項 (C) 描述「以……為限」顯然與法律條文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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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光師公會組織規範
💡 掌握驗光師公會理監事任期、連任限制及全聯會選任資格。
| 比較維度 | 公會理監事/理事長 | VS | 全聯會理監事選任 |
|---|---|---|---|
| 任期長度 | 均為三年 | — | 均為三年 |
| 連任限制 | 理事長限一次,理監事不逾 1/2 | — | 遵循一般連任規定 |
| 選任身分限制 | 具會員或代表身分 | — | 不限於地方公會選派之代表 |
💬全聯會理監事候選資格較寬鬆,非地方公會代表亦可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