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中醫師(二)] 中醫臨床醫學(四)
第 44 題
有關灸操作補瀉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針灸大成》:「氣盛則瀉之,虛則補之,陰陽俱虛,火自當之。」灸法亦同,但灸法偏重於瀉實
- B 《內經》:針所不為,灸之所宜
- C 氣虛陷下,或經絡痼痺等證,都適合用灸法來治療
- D 朱丹溪:灸法有補瀉火,若補火,艾滅至肉,若瀉火,不要至肉,便掃除之,用口吹之,風主散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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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當一個人的身體處於「陰陽俱虛」、能量極度匱乏的狀態時,我們使用艾火這類外在的溫熱來源,最核心的目的通常是為了「排除過剩的病邪」,還是為了「補充不足的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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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辨識出選項中的細微謬誤!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灸法的基本屬性與補瀉原理。灸法利用艾火的溫熱刺激穴位,具有溫陽補氣、回陽救逆的作用。雖然在臨床操作中(如朱丹溪所述)確實有補瀉之分,但在中醫典籍與臨床實務的定性上,灸法始終偏重於補。選項 (A) 前半段引述正確,但末尾將其歸類為「偏重於瀉實」顯然與灸法「溫通、扶正」的本質相悖,這正是本題的關鍵陷阱。
灸法的臨床應用與經典依據
從這題的設計來看,鑑別度在於學生是否能精確掌握《內經》與《針灸大成》中對於灸法的定性。選項 (B) 與 (C) 呈現了灸法在處理「氣虛下陷」或「針刺不及」等虛寒、頑固病症時的優勢;而選項 (D) 則具體描述了「補火」與「瀉火」的操作差異,強調了風主散的散邪邏輯。這題難度屬於中等,挑戰在於學生必須在熟悉多種古代論述的同時,仍能守住「灸法主補」的核心觀念,不被複雜的文字敘述所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