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8 題
關於規定地價,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規定地價後,每三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
- B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須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
- C 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徵收之
- D 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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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要制定一個公平且符合市場現況的法定地價,您認為在程序上,主管機關應該參考多久期間內的市場交易資料,才能最真實地反映當前的土地價值,又不會因為資料過於陳舊而失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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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平均地權條例中關於規定地價與重新規定地價之法定程序。選項 B 為正確答案,其依據為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之明文規定。該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程序如左:一、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二、依據調查結果,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三、計算宗地單位地價。四、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三十日。五、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由上述法條第一款內容可知,主管機關在辦理相關地價作業時,確實必須先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故選項 B 敘述完全符合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