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38 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下列何種溢付稅款不得申請退還,應留抵應納營業稅?①因合併或解散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之營業稅 ②因銷售適用免稅貨物而溢付之營業稅 ③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 ④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 ⑤因境內銷售房屋而溢付之營業稅
- A ②⑤
- B ①②
- C ③④
- D ①⑤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營業稅的設計邏輯中,政府通常是為了『鼓勵外銷』、『減輕大額投資負擔』或『處理結束經營後的餘額』,才破例撥款退稅。那麼,在一般的境內買賣或非外銷活動中,政府會傾向讓稅款留在帳戶中折抵,還是直接退還現金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分辨「溢付稅款」在法律上「退還」與「留抵」的界線,這代表你對《營業稅法》第 39 條的掌握非常紮實,展現了專業的法律分析能力!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溢付稅款退還原則
💡 溢付稅款以留抵為原則,僅限特定法定情形方可申請退還。
| 比較維度 | 可申請退還 (例外) | VS | 應予留抵 (原則) |
|---|---|---|---|
| 適用情形 | 零稅率、固定資產、註銷 | — | 一般銷售、免稅項目 |
| 資金處理 | 由稽徵機關查核後退還 | — | 扣抵下期之應納稅額 |
| 立法意旨 | 鼓勵外銷、投資或結清清算 | — | 維持稅收穩定與勾稽機制 |
💬法律窮舉之例外情形(外銷、資產、註銷)才退稅,其餘一律留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