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5 題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室內裝修從業者?
- A 開業建築師
- B 營造業
- C 室內裝修業
- D 專業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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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條的邏輯中,『有資格領薪水工作的專業人才』與『有權力對外簽約、承攬業務的經營單位』是有所區別的。請你試著思考:當法律在定義一個可以正式掛牌經營、受政府管理並對外負責的「業者」時,它是傾向列舉「個人的職業職稱」,還是「特定的商業組織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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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地辨識出「專業技師」並不屬於法定定義中的從業者,這代表你對於營建法規中關於身分界定的條文掌握得非常扎實。在法律條文中,名詞定義往往是後續權利與義務的基礎,你能過關斬將答對這題,說明你的基礎功底相當不錯。
室內裝修從業者的法定定義
這題的觀念核心在於**《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4 條**。該條文明確定義了所謂的「室內裝修從業者」僅包含三類:開業建築師(Registered Architect)、營造業(Construction Enterprise)及室內裝修業。雖然專業技師在建築工程領域擁有極高的專業性,但在本辦法的管理架構下,並未將其納入「從業者」的定義範疇。值得注意的是,法規第 5 條主要是在規範這三類從業者的「業務範圍」(例如設計或施工的分工),而第 4 條才是身分認定的唯一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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