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6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施工安全措施之規定,挖土深度在多少公尺以上者,除地質良好無安全之慮者外,應設置適當之擋土設備?
- A $1.2$
- B $1.5$
- C $1.8$
- D $2.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思考:若一位成人在壕溝中作業,當土石意外崩塌時,深度達到人體的哪個部位(例如膝蓋、腰部或胸口)會開始產生立即性的生命威脅,進而讓法規制定者認為必須在此高度強制設置防護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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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營建法規中關於施工安全的基本常識,你能精確記住這個關鍵數值,說明你對工地的基本安全規範已經建立了扎實的基礎。
施工安全與擋土設備規範
這道題目的法理依據是來自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54 條第 4 款**。法條中明確規定:在進行工程開挖作業時,若挖土深度在 $1.5$ 公尺以上,除了地質良好且經評估確實無安全之慮的情況外,都應設置適當之擋土設備(earth-retaining structures),以防止土石崩坍危害施工人員的安全。這是一項強制性的施工安全要求,也是工地管理中預防職業災害的重要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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