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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 110年 公民

第 27 題

📖 題組:
甲和乙同為十三歲的國中生,甲常霸凌乙,一次將乙打成骨折。乙因受傷必須住院,花費五萬元之醫藥費。甲後來向乙父母道歉,乙父母要求甲支付乙的醫藥費。甲也承諾願意代為支付乙的醫藥費。
甲同意支付乙醫藥費,關於此一承諾的法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因為甲承諾後,契約即有效成立,甲應該依契約支付醫藥費用
  • B 甲的承諾如果經過他的父母同意,甲即必須依約定支付醫藥費
  • C 甲仍須父母撫養,父母才是損害賠償責任義務人,故其承諾無效
  • D 因為甲只是國中學生,甲支付乙的醫藥費用之承諾自始無效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先思考,依據我國《民法》對年齡與行為能力的劃分,13 歲的甲屬於哪一種「行為能力」類型?當這類人在進行非「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法律行為(如承諾負擔債務)時,依《民法》第 79 條之規定,該法律行為的效力必須具備何種法定程序才能對外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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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為效力分析: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

  1. 迷思破解: 學生常誤以為未成年人的行為一律無效(選項 D),或認為責任僅由父母承擔(選項 C)。事實上,13 歲的甲在法律上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所做的法律行為(承諾支付醫藥費)並非自始無效,而是處於效力未定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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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父母不承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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