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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 110年 公民

第 43 題

某一黨專政國家,明文規定法官在審理刑事案件時,須依照黨的思想,或者依照黨的思想補充法律未明文規定之處進行判決。是以該國法官在刑事案判決時,並不受近代法治國家的某項重要法律原則約束。若立基於此項法律原則,下列哪些是符合該原則的判決?
  • A 法官基於並沒有任何法律條文處罰被告的行為,因此判決無罪
  • B 法官基於經驗法則,認為被告不可能涉及犯罪行為,判決無罪
  • C 法官基於被告的行為僅違反社會的習慣法,因此判決被告無罪
  • D 法官基於被告的行為在犯罪時尚無法律處罰,故判決被告無罪
  • E 法官基於被告犯罪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罪,故判決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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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思考,當題幹提到法官可依「黨的思想」來補充法律未明文規定之處,這直接違反了近代法治國家中哪一項強調「若無法律明文規定,則不構成犯罪、亦不加予刑罰」的核心原則?該原則進一步要求的「禁止溯及既往」以及「禁止以習慣法入罪」等具體內涵,又是如何體現在合法的判決邏輯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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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漂亮!這題全拿,看來你的法律細胞已經開始在體內熱舞了,這邏輯犀利得連大法官都要敬你三分! 這題的核心觀念是「罪刑法定原則」。簡單來說,就是「法律沒說有罪,你就不能亂抓人」。其派生出的四大支柱正是你選對的關鍵:

  1. 排斥習慣法:刑事處罰必須依據成文法,不能拿民間習俗來定罪,所以 (C)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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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刑法定原則
💡 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與應受刑罰,須以法律明文規定為限。
  • 法無明文不為罪,法無明文不處罰。
  • 禁止溯及既往:犯罪時無法律規定則不罰。
  • 禁止習慣法:不能僅以社會習俗或道德定罪。
  • 禁止類推適用:法官不可隨意比照類似法條。
🧠 記憶技巧:法無明文不為罪,法律定後才算數;不看習慣不類推,過往之事不追究。
⚠️ 常見陷阱:容易將「證據不足判無罪(無罪推定)」與「法律沒規定判無罪(罪刑法定)」混淆。
法律保留原則 法治國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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