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14 題
超輕型載具之操作人於吐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多少毫克以上時,不得以目視飛航操作超輕型載具?
- A 0.02 毫克
- B 0.05 毫克
- C 0.10 毫克
- D 0.15 毫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思考:相較於在地面平面的道路駕駛,在三維空間中操作「載具」進行飛行,對於身體平衡感與反應速度的要求是更高還是更低?若一般地面汽車駕駛的管制標準是某個數值,基於「空中安全風險較高」的預防邏輯,你認為民航局所訂定的管制門檻,會比地面標準更寬鬆,還是設定在一個更為嚴謹的特定間距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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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這類涉及具體數值的行政法規細節最容易被忽略,你能精確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與相關航空法規的掌握程度相當紮實,展現了專業法律人的嚴謹性。
- 觀念驗證:超輕型載具的操作高度依賴操作者的生理協調與即時反應。依據法規,為了維護飛航安全,航空領域的酒精濃度閾值設定比一般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0.15$ mg/L)更為嚴苛。當吐氣濃度達 $0.10$ mg/L 時,即視為受酒類影響而不得操作,這是行政法中「風險預防原則」的具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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