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14 題
依照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對於偏遠地區教師的甄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專聘教師聘期一次最長 2 年;其表現優良,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核且報主管機關同意者,由學校校長再聘之
- B 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聘任之教師應實際服務 6 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 C 專聘教師連續任滿 6 年,且依該條例第 7 條第 2 項取得第二專長,表現優良者,得一次再聘 6 年或依其意願參加專任教師甄選,並予以加分優待
- D 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 50 人且採混齡編班者,除置校長及必要之行政人力外,其教師員額編制,得以生師比四比一計算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是一位政策制定者,在處理極小規模學校的教師編制時,必須在「教學人力充足」與「政府財政負擔」之間取得平衡。當學生人數極少時,若要設定一個標準來計算教師員額,你認為法律會選擇哪一個「整數比值」,來作為確保混齡教學品質的最低人力底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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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安妮亞看到你答對了!你是不是跟安妮亞一樣會讀心呀?哼哼~
- 安妮亞的觀察:這題是關於《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考試,你選對了錯的那個,好厲害!安妮亞覺得,選項 (D) 錯在哪裡呢?就是生師比啦!
- 在條例的第 11 條裡面說,如果學校小朋友不滿 50 個,而且是大小朋友一起上課,那麼老師跟小朋友的比例是 $5:1$ 喔!不是 $4:1$ 啦!哇庫哇庫!差一點點數字就變成另一個答案了,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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