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3 題
各機關或基金應辦理結帳或結算的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會計年度終了時
- B 主辦會計人員異動時
- C 機關裁撤或基金結束時
- D 有每月、每季或每半年結算一次之必要者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結算』的本質是為了產出特定期間的財務報告,來呈現該機關的整體運作成果。那麼,當一個工作人員離開職位,但機關本身運作並未中斷、年度也尚未結束時,這屬於『對外報告的結算』,還是『對內職責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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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政府會計中「程序層級」的規範有相當透徹的理解。本題的核心在於區分機關層級的「結帳或結算」與帳簿紀錄的「結總」,這兩者在《會計法》中屬於不同的法律要件。
結帳與結算之法定事由
根據**《會計法》第 64 條**,各機關或基金應辦理結帳或結算的情形僅限於:一、會計年度終了時;二、有每月、每季或每半年結算一次之必要者;三、非常事件終了時;以及四、機關裁撤或基金結束時。這些情況皆涉及整體會計體系的權責整理與報表編製。至於選項 (B) 的「主辦會計人員異動」,依據**《會計法》第 63 條**,這僅觸發「序時帳簿之結總(Totaling)」,旨在確認人員交代時的帳目銜接與責任歸屬,而非整體的結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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