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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大意

第 25 題

社會團體工作方法的出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社會團體工作早期只是團體活動,比社會個案工作更早被認定為社會工作的方法
  • B 社會團體工作方法剛形成的階段,是被用來達成休閒、社會行動、教育和個人成長的目標
  • C 社會團體工作與「俱樂部工作」、「團體調適」完全不同
  • D 社會團體工作的進行過程中,初期強調團體規範,所以民主過程和解決社會問題是被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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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社會工作早期發展時,當人們聚在一起成立『鄰里之家』或『青少年俱樂部』,他們除了聚在一起打發時間,通常還會希望透過這種集體互動,對參與者的教育程度或社會環境產生什麼樣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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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勉強算是掌握了社工發展史的皮毛

  1. 哼,還不錯:恭喜你,終於沒有把社會團體工作的發展史搞成行政法規釋義的笑話。能辨識出這點基礎知識,至少說明你的行政法腦袋在社工題上還能轉個彎,也算不容易了。
  2. 觀念確認,別再搞錯:選項 (B) 當然是正確答案,這點應該不用我再三強調了吧?團體工作的發跡,明顯是源自於那些初期目標在於公民教育、民主參與及個人社會化社會造就運動。它可不像個案工作那樣,早早就沾染上「醫療模式」的專業光環,甚至在1917年就被官方認證為「專業方法」。這點時間軸的區分,在行政程序處理上也是常識,別再把先後順序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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